迎龙年 全国青少年舞龙舞狮集体展演大赛


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青少年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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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ether体育大会

全国青少年民族传统体育系列比赛

迎龙年 全国青少年舞龙舞狮集体展演大赛

竞赛规程

       

       为促进青少年民族体育发展,以一起向未来的理念,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青少年委员会将发展“together体育大会资源共享圈”,汇聚并盘活全国赛事和活动资源,首都教育资源、民族体育文化资源、全国优质研学资源、国家级教练和裁判培训及教研示范等资源携手发展,参加全国青少年民族传统体育系列比赛的单位均可成为共享圈成员单位。


一、指导单位

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

二、主办单位

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青少年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各省市少数民族体育协会

四、承办单位

北京青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柳邕高级中学

北京崧果体育文化活动发展有限公司

五、支持单位

广西柳州市柳邕高级中学,广西来宾市柳邕高级中学,广西来宾市文澜高级中学,广西来宾市艺体文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城东中学,广西金秀大瑶山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广西百色田阳区民族中学,广西百色右江区迎龙第三小学,南宁市鑫利华小学,南宁市北湖路小学,南宁市北际路小学,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中心学校,桂林市第十九中学,及其他参赛中小学校、中职中专、幼儿园、俱乐部。

六、比赛时间

(一)线上报名:自通知发布日至2024年1月8日截止

(二)上传视频:自通知发布日至2024年1月27日截止

(三)公布成绩:于2024年2月6 日

七、比赛方式

各参赛中小学、中职中专、幼儿园所、俱乐部拍摄并提交舞龙舞狮展演视频进行统一评选。

八、比赛项目

舞龙集体展演(自选套路)(各类型民族民间舞龙均可)

舞狮集体展演(自选套路)(各类型民族民间舞狮均可)

九、单位组别

(一)学校组

(二)俱乐部组

十、年龄组别

混合年级组

青年1组:高中学生及中职中专学生

青年2组:初中学生

少年1组:小学5-6年级学生

少年2组:小学3-4年级学生

少年3组:小学1-2年级学生

儿 童 组:幼儿园学生

(各组别均不分男子、女子及男女混合)

十一、参赛资格

由学校、幼儿园、俱乐部组织报名参赛;

以下参赛资格须有组织单位确认:

参赛选手的中国国籍身份及年龄有效证件以备核证;

参赛运动员须符合比赛要求的年龄;

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比赛;

参赛选手已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校外参赛选手不得是校园险和排除本次比赛运动项目的险种),并有证明材料以备核证;

校外参赛选手需向组织单位提交了“免责书”。

十二、展演视频

(一)内容要求

1、展演视频内容需为集体舞龙舞狮、形式不限,数量不限,但不得是内容重复的展演视频。

2、每个展演节目人数需在6人以上;

3、展演节目可以使用音效和音乐;

4、每个展演节目时长3至10 分钟

5、每个选手参加展演节目数量不限;

(二)横幅要求

各参赛队需要自制横幅,并在展演的背景或前景展示。

横幅内容:迎龙年 全国青少年舞龙舞狮展演大赛+参赛单位名称。横幅规格:6米长70公分高

(三)视频要求

1、每个展演视频需是独立的视频文件。

2、质量高清分辨率≥600×480,超清分辨率≥960×720,格式MP4或MKV,无后期特效制作。

(四)视频上传

1、视频文件名格式:龙狮展演赛+单位名称+组别+节目名称。

2、邮件名格式:龙狮展演赛+单位名称

3、指定邮箱:2794151921@qq.com。

(五)关于版权

投稿即视为同意参赛作品版权及作品表现的人物肖像,可以用于的公开展映和公益宣传。

十三、评选办法

比赛参照中国龙狮运动协会最新《青少年舞龙舞狮竞赛规则》及《青少年创意舞龙舞狮比赛竞赛规则》,按照主题创编、艺术表现、技术难度、服饰器材等因素评分。

十四、录取名次及奖项设置

(一)比赛按照各组参赛选手总数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秀奖40%,颁发团体证书、个人证书。

(二)展演项目有领演者的,根据成绩颁发的领演奖证书。

(三)根据成绩颁发教练奖证书,有多个成绩的取最好成绩。

十五、个人运动技能等级晋级资格

参赛选手可根据“中国民族民间体育运动等级标准”,凡在展演项目中达到“基本要求”的选手均可获得“中国民族民间体育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舞龙舞狮运动等级初级晋级资格。

十六、运动成绩纪录

参赛单位的最好成绩将作为“中国民族民间体育青少年平均标准”城市及全国纪录,并获得相应证书。

十七、联席会议

赛前将召开联席会议(线上),请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务必参加,届时组委会有关人员将为大家做说明和指导参加。

联席会详细安排将根据报名登记信息发布通知。

十八、申诉办法

对比赛成绩如有疑义,由参赛单位领队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裁判长提出书面异议,对裁决长解释及裁定仍有异议,在裁判长回复后1日内通过书面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将依据申诉内容进行审议,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申诉需缴纳600元申诉费,申诉交费同赛事服务费交费账号,如果申诉成功申诉费退回。申诉时间以收到申诉费时间为准。

申诉邮箱: qsn.xty@qq.com。邮件名及文件名格式:龙狮展演赛+单位名称+组别+展演项目名称+申诉

十九、裁判工作

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国际、国家和省市级注册裁判执裁。

二十、竞赛监督委员会

由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青少年委员会组建竞赛监督委员会全权负责对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运动队的赛纪赛风、技术代表、临场裁判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等。

二十一、违规违纪及处罚

违规行为指参赛选手、队友、教练、领队及其他相关人员发生:

(一)参赛资格弄虚作假;

(二)引发或造成不良舆情,

(三)不遵守赛事规程及相关规定;

(四)发生违反赛风赛纪及违反公序良俗;

(五)发生影响赛事正常秩序的行为;

(六)发生任何现场发生冲突;

(七)服用兴奋剂和违禁品;

(八)在比赛场内进行追跑打闹等危险活动。

违规者将被取消参赛成绩和比赛资格,追回奖品,通报批评,并参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

二十二、安全告知与保险

(一)领队、监护人及参赛选手均需知道参加体育活动有发生意外伤害的可能。

(二)领队、监护人需确保参赛选手身心健康,能够独自、安全完成比赛,未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以及潜在的心脑血管病患,不存在影响参赛比赛的疾病或潜在疾病。

(三)参赛单位及监护人要认真做好青少年安全教育,确保学生比赛安全。

(四)参赛选手需投保意外伤害险(校外参赛选手的保险不得是校园险和排除本次比赛运动项目的险种),如发生意外有关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赛事组织各方不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

二十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前领队、教练、选手及监护人需认真阅读比赛规程和各项规定;

(二)参赛单位和参赛选手需分别完成身份注册;

单位注册:登陆公众号“青少年新体育”>服务平台>单位登记,填报单位信息。

选手注册:登陆公众号“青少年新体育”>服务平台>个人注册,填报参赛信息,注册后请在“比赛报名”中完成比赛报名,报名时请务必填写代表单位名称,需支付1元电子注册费。

比赛选手的年龄组别、性别和学校信息,系统会根据注册信息自动生成。

(三)由组织单位下载并提交报名表

下载报名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箱提交

邮箱地址:2794151921@qq.com

邮件名称及文件名格式:龙狮展演赛+单位名称

(四)编排信息将于赛前在比赛官网公示,请参赛选手及时查看,如信息有误请通过报名邮箱提交正/误对比信息,超过2天不再受理。

(五)赛事服务费

每个展演项目600元(本次活动因有社会支持,每个展演项目实收200元)由组织单位统一通过扫码或对公账户交费。付费时请务必在备注中填写付款单位名称。

1、扫描付费。可用微信及支付宝扫码系列比赛收款码.jpg

2、转账付费。

账户:北京兰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夕照寺支行

账号:0200211719201030487

发票:如需发票请在备注中填写完整的发票信息。

退费:报名截止后不办理退赛退费。

二十四、信息发布与咨询

公众号:青少年新体育

活动官网:www.together521.com

咨询办法:

黄老师:18978607904(技术)

邱老师:19163898453(技术)

吴老师:13717882407(赛务)

二十五、其他

(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全国青少年民族传统体育系列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补充、修订和解释。

(二)根据有关部门对社会活动的管理要求,以及场地和网络承载赛事的条件限制,组委会有权对赛事时间、地点、人数、组织办法进行调整。

(三)非赛事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赛事信息均与组委会无关,对一切冒用、伪造、侵权的行为组委会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十六、附件

附件一:《免责承诺书》

附件二:《全国青少年舞龙舞狮集体展演大赛报名表》


比赛规程及附件下载路径:本网站>文件下载


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

青少年委员会

2023年12月16日